Q:我太太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现在怀孕了,听说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请问怎样办理?
A: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享受待遇期间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政策内怀孕的,可在怀孕后选定一家佛山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就医确认,办理就医确认当天及以后的产前检查或门诊流产费用可以直接在选定的产前检查医疗机构报销;分娩或流产住院的费用也可以直接在市内任一联网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前台结算:
1.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2.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3.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4.如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Q:我太太是在南海区内一家公司上班并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外派她去深圳工作,目前怀孕了,想在深圳进行产检,请问在深圳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A: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在享受待遇期间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政策内怀孕的,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1.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异地)》(可在网上下载);
2.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3.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4.如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5.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属于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提供《佛山市单位长期派职工驻异地工作证明》。
(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证明长期居住在市外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
Q:我原来是选定了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我的产检医院,现在我想变更为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请问可以吗?要怎样变更?
A: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中途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参保人需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到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如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已办理变更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手续的,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在变更后的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为产前检查的定额1300元减去在原选定医疗机构已报销的额度(在不变更产前检查医院的情况下,产检报销无上限;变更产检医院的,参保人整个孕期在变更前后的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报销总额为1300元;若职工在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已超过定额,则不予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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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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